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坚持依法治校,保证学校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名称:大连佰圣高级中学。
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街道庙岭村。
第四条 学校性质:全日制三年制私立学校。
第五条 隶属关系: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大连市教育局,业务主管单位是大连市教育局。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、监事会。重大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策。董事会成员为:姜少凡、隋大勇、苗壮、韩英、徐宝玉。监事会成员:杜俊、高飞、牟昭默。学校法人为大连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:姜少凡。
第六条 大连佰圣高级中学建于2019年,每年的6月28日为建校纪念日。
第七条 学校坚持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、党组织和集团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。
第八条 办学方向
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、为人民服务,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 面向现代化,面向世界,面向未来,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 、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、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、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造就“有理想,有道德,有文化,有纪律”的一代新人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为高校输送合格优质的大学生。
第九条 学校以“学生多元发展、多渠道升学,创‘管理、成绩’双一流”为办学总目标,
第十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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